商标异议是什么,商标被异议怎么办?

阅读:1655 2019-01-15 08:30:47

商标异议是《商标法》及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,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,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。

商标被异议,该怎么办?

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,会将异议人的“商标异议申请书”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,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,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,视为放弃答辩权利。

对商标申请人来讲,可以选择答辩也可以选择不答辩,这并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进行。但从异议实践的情况来看,商标申请人如能针对异议理由,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,对于商标局作出异议裁定是有一定帮助的。

商标被异议如果选择不进行答辩,那么该商标就会直接进入异议程序,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,这个结果明显是偏向异议人。

异议答辩应注意哪些问题?

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,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,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;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是无限期的,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,必须及时递交。

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,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。

异议人证据材料亦证明被异议人为异议人的代理加盟商,擅自将被异议商标注册在相似商品上,违反《商标法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。综上理由商标局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。

“市场未动,商标先行。”在申请商标时,建议在产品或服务可能涉及的范围提前进行商标布局,并建议委托专业的机构做好后期的商标监测工作。

商标异议制度是保护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,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在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内,一旦发现他人申请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,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请。要想异议成功需要提出具体充分的异议理由,并需要提供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的证据材料加以佐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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